2013巾帼文明岗、巾帼建功标兵评选(文件初稿)
时间:2021-03-21 15:07:51 来源:myyuju个人图书馆 本文已影响 人
浦东新区关于开展城乡妇女岗位建功
先进集体(个人)创建评选活动的通知
各委、办、局(院)、开发公司妇委会(妇工委)、街镇妇联:根据市妇联沪妇【2013】36号文件精神,浦东新区妇联将围绕“建小康、立新功”的主题,动员广大职业女性积极“服务大局、服务民生,学习先进、提升自我、打造特色”,开展2013年城乡妇女岗位建功先进集体(个人)创建评选活动,激励全区职业女性及班组立足本职、创先争优,不断提升行业文明和服务质量,做智慧女性,创美好生活,建美丽浦东。
一、创建评选范围、奖项设置及名额
(一)创建评选范围:凡在本区工作、符合创建条件的职业女性和以职业女性为主的班组均可参加创建。
(二)奖项设置及名额:在各妇女组织申报的基础上,好中选优,向上海市妇联推荐“上海市巾帼文明岗”45个,“上海市巾帼建功标兵”20名;评选出“浦东新区巾帼文明岗”若干个,“浦东新区巾帼建功标兵”若干名。
二、创建评选条件
(一)巾帼文明岗:
1、创建巾帼文明岗的班组,女性须占该班组总人数的50%以上,领导班子中至少有1名是女性,班组的人数规模不少于3人(含3人);
2、创建巾帼文明岗的班组必须是优秀的团队,有完善的管理机制,能较好地完成岗位主要工作任务,在经济效益、社会效益、人才效益等方面成绩显著,具有自身特色,在行业中具有示范引领作用,无违法违纪、责任事故等现象;
3、创建巾帼文明岗的班组成员应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和职业素养,遵守国家法律法规,模范执行本单位的规章制度,熟练掌握岗位技能,在生产、经营、管理、服务等方面出类拔萃,有良好的职业文明形象。
(二)巾帼建功标兵:
1、政治坚定。热爱党,热爱祖国,积极践行科学发展观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有较高的思想道德素质,社会责任感强,遵纪守法,在创建和谐社会中起到模范带头作用;
2、成绩突出。积极参与浦东经济、政治、文化、社会、生态建设,立足本职岗位刻苦钻研,爱岗敬业,业绩突出,群众认可度高,在本系统、本单位具有一定的先进性和示范性;
3、作风优良。发扬浦东女性时代精神,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务实的工作作风,文明的服务礼仪,健康的生活方式,为全面建成小康社会,构建和谐社会作出突出贡献;
4、具有中国国籍、在浦东工作满两年以上。
三、创建评选内容
各妇女组织要全面部署,指导女性班组以“九个一”为主要内容,推进巾帼文明岗创建行动:
(一)制定一个计划。创建班组要紧贴本行业、本领域的发展
需求,贯彻十八大报告、市第十次党代会精神,结合创建班组的特点和女职工需求,制定本班组的巾帼文明岗创建计划,并按照计划要求有序地开展创建活动。
(二)开展一次专题培训。创建班组要在成员单位的带领下,召开学习动员会,使班组成员领会创建工作的意义、要求和步骤;学习领会党的十八大精神、市第十四次妇女代表大会精神。
(三)开展一次主题活动。创建班组要按照市委市政府“创新驱动、转型发展”的要求,开展一次岗位练兵、节能减排、小发明小制作、改进服务方式、征求合理化建议等主题活动,激发班组成员创新开拓精神,在工作上不断精益求精。
(四)开展一次学习交流活动。以“中国梦”为主题,开展与优秀女性个人或集体座谈交流活动,取长补短,互学互助,共同成长。
(五)开展一次公益慈善活动。开展姐妹情关爱活动,与困难的姐妹结对,为其提供帮扶,让她们感受到温暖,激发其生活信心。创建班组在帮困中增强团队精神。
(六)开展一次服务对象评议活动。创建班组要将创建过程及成果及时公布,主动接受社会监督。创建期间,请领导评议创建工作,征求意见;请服务对象评议创建工作和创建质量,并形成专门的创建评议。
(七)开展一次检查交流活动。各妇女组织要按照新区妇联检查要求,组织系统内创建班组开展自查和对口检查交流活动,并对创建班组进行最终审核。
(八)开辟一块宣传阵地。要以各妇女组织为主,开辟专门的巾帼文明岗创建活动宣传阵地,以简报、墙报、专题展览、网络等形式及时宣传本系统、本行业、本领域中的巾帼文明岗创建花絮及成果。
(九)做好一本台帐。创建班组要在创建期间,在《巾帼文明岗创建手册》上记录好创建过程;在创建活动结束时,要撰写一份自查报告,并接受创建主管单位的检查。
四、创建评选工作要求
(一)各级妇女组织要以创建活动为抓手,研究本行业、本领域内女职工的需求,组织开展多种形式并富有成效的创建活动,形成女职工欢迎、行业受益的良好局面,弘扬浦东女性时代精神,提升新时代女职工的责任感和使命感,营造女职工积极为浦东“创新驱动、转型发展”作贡献的氛围。创建工作要坚持面向基层,面向工作一线的女性班组;扩大覆盖范围,充分考虑不同行业、不同单位(包含“两新”组织)。要坚持标准,扩大民主,严格程序,认真把关,确保创建工作的质量。
(二)各创建班组要在各妇女组织的指导和引领下积极参与创建活动,做到班组成员对巾帼文明岗争创活动人人知晓、人人参与。参评的巾帼建功标兵必须在行业中具有表率性和引领性,要求处级领导干部(含企事业单位)比例不超过5%,40岁以下女性比例不低于40%,专职妇女干部比例不超过5%,局级干部原则上不参与评选。“两新”组织中的从业女性应占一定的比例。要通过开展打擂台、风采展示、社会公示等公开评选形式,推选出优
秀的职业女性代表。
(三)各妇女组织要将本区域、本系统创建过程中好的做法和经验以信息形式报送浦东新区妇联,并通过媒体网络,主动接受社会监督。原则上,各妇女组织向浦东新区妇联提供至少1篇以上信息,信息以电子邮件形式发至langxiaqing@http://www.docsj.com/doc/9f522a47866fb84ae45c8d7d.html。
(四)具体创建评选进程安排见附件1。
五、命名及表彰
次年三八节期间,由浦东新区妇联对正式通过审核的班组和个人进行命名和表彰。
六、联系方式
联系地址:浦东新区丁香路716号C座305 邮编:200135 联系人:杨建英郎霞晴联系电话:68543652(传)、68639966*7140
电子邮箱:langxiaqing@http://www.docsj.com/doc/9f522a47866fb84ae45c8d7d.html
传真:68543652
附件1:创建评选进程安排
附件2:巾帼文明岗、巾帼建功标兵预申报表
附件3:巾帼文明岗推荐表
附件4:巾帼建功标兵推荐表
附件5:巾帼文明岗汇总表
附件6:巾帼建功标兵汇总表
浦东新区妇女联合会
2013年6月30日
浦东新区妇女联合会办公室2013年6月30日印发
(共印100份)
附件1:
创建评选进程安排
(一)巾帼文明岗:
按照自愿申报、择优创建的程序进行。创评日程具体如下:
1、预申报。7月19日前,由各妇女组织向浦东新区妇联提交预申报表(附件2,按优先顺序填写)。
2、资格审查。7月下旬,由各妇女组织对本区域、本行业内的申报班组进行资格审查,并将通过资料审查的班组汇总名单递交浦东新区妇联妇女发展部备案。
3、班组创建。7月~9月下旬,各妇女组织根据创建要求,在新区妇联的指导下,结合班组自身特色开展各类创建活动。
4、对口检查评比。9月下旬,各妇女组织根据新区妇联安排,进行自查和对口交流检查,以及组织评委评审等评选方法,最终将审核合格的班组名单递交浦东新区妇联党组审议。
5、确认公示。10月,由浦东新区妇联通过相关网络对两级巾帼文明岗候选班组进行公示。
6、材料报送。公示结束后,巾帼文明岗申报表一式两份(附件3,加盖公章),于10月31日前报送浦东新区妇联妇女发展部,同时把电子表格报送至指定邮箱。
(二)巾帼建功标兵:
坚持公平、公正、公开原则,严格履行民主推荐程序,各成
员单位通过开展打擂台、风采展示、社会公示等形式,好中选优,选拔推荐巾帼建功标兵候选人。创评日程具体如下:
1、民主推荐。7月中旬,根据巾帼建功标兵创建条件和评选要求,各妇女组织在各自系统和区域内以民主推荐的形式确定巾帼建功标兵候选人。
2、预申报。7月19日前,由各妇女组织向浦东新区妇联提交预申报表(附件2,按优先顺序填写)。
3、擂台选拔。7月~9月,新区妇联组织巾帼建功标兵候选人开展擂台赛,分别推选出两级巾帼建功标兵候选人。
4、确认公示。10月,由浦东新区妇联对两级巾帼建功标兵候选人通过区级媒体、网络进行公示。
4、材料报送。公示结束后,巾帼建功标兵推荐表一式二份(附件4,加盖公章),于10月31日前报送浦东新区妇联妇女发展部,同时把电子表格报送至指定邮箱。
附件2:
巾帼文明岗、巾帼建功标兵预申报表委办、街镇妇女组织(盖章):_____上钢社区(街道)妇女联合会__
逾期不提交,视作放弃本轮巾帼文明岗、巾帼建功标兵评选。
附件3:
巾帼文明岗推荐表
巾帼建功标兵推荐表
巾帼文明岗汇总表
委办、街镇妇女组织(盖章):上钢社区(街道)妇女联合会
附件6:
巾帼建功标兵汇总表
委办、街镇妇女组织(盖章):上钢社区(街道)妇女联合会